成都: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中新网11月17日电 17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
《通知》优化完善了商品住房销售方式,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登记购房人的资格复核不再按照户籍所在地、稳定就业地及社保年限进行顺位排序;将原来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普通购房家庭三类优化为无房居民家庭(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以下简称“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不再实施公证摇号:1.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2.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源;3.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
《通知》规定,明确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及以上的房源,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含)至3倍之间的,按照无房(棚改)家庭、普通购房家庭两类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对应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若无房(棚改)家庭不足房源数3倍的,由普通购房家庭按照公证摇号顺序递补。(中新财经)
面对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不可忽视的生命救援******
随着全球不断变化,地震、洪水、森林大火、安全生产等各类灾害时有发生。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构成极大威胁和伤害,应急救援力量与科学救援显得尤为重要。国家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司原司长苏洁在接受专访中表示,应对灾害需要各个行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共同发力,将灾害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指挥力量要更加科学、高效,充分调动包括社会力量在内的各种救援参与方,总结行之有效的案例,体现救援的精准化。”苏洁表示,在全社会形成主动施救、科学施救的自学意识,在灾害面前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王恩慧 董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