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家风,做“散发光”的青春“引路人”!******
作者:长春中医药大学 齐勋
每个人的人生都会有“将登太行雪满山”的无奈,“欲渡黄河冰塞川”的困苦,你把它看作“拦路虎”,就会骑虎难下、踌躇不前。你把它看作“磨刀石”,就会攻坚克难、玉汝于成。因此,人生只有追随光,才有可能成为光,在前行中散发出属于自己的光芒,将这种光芒传递给更多人,照亮更多人前行的路!
追随光——收获光芒,感受温暖,获得力量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党史是最好的营养剂。往往“身边的光”才是最闪耀,也是照亮我们最多的。我身边就有这样一个人,他17岁在村外放羊时,放下羊鞭毅然决然跟随路过家乡的解放军东北军区五分队的黑山大队三连走上革命道路。他曾参加辽沈战役黑山阻击战,那段时间每天都在打仗,每天都有战友光荣牺牲。当时战友们只有一个信念,就是为了后方更多的老百姓安全,宁可战死,也必须打好仗。他曾经历过三面受敌,两次身负重伤,“子弹”一颗从耳孔穿过,一颗打入腹腔,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现在落下了左耳彻底听不见的毛病,一到伏天就必须去医院,要不然腹腔就会疼得难受。他曾多次冲出过敌人的包围圈,追击过敌人的逃窜。正因为经历过生与死的考验,经历过战争的残酷,才深刻体会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他曾辗转多个部队,因为出身贫寒、战斗勇敢,受到部队党组织的关心与培养,1950年、1953年两次被军队优选参加国庆阅兵仪式,接受祖国与人民的检阅。两次荣获一等功、两次荣获二等功、一次荣获三等功!
新中国成立后,因为他对党忠诚、是有理想有抱负的蒙古族青年干部,被国家选派赴蒙古国支援社会主义建设。以党支部书记兼职翻译官的身份,带领来自北京、上海等成熟的建筑工人到蒙古国苏赫巴托尔省,克服思想、生活上种种困难,出色完成祖国交给的援建任务、受到了驻蒙古国大使馆和蒙古国的好评,并被蒙古国大使馆党委提名外援蒙古国政府国家先进工作者一次、蒙古国省级劳动模范四次。
时代各有不同,青春一脉相承。这个人就是我的外祖父,现在已经90余岁高龄,有着70多年党龄,他的这束光,不仅温暖着家中的每一个人,更照亮了我的人生,可以说我一直流淌着“红色血脉”,从小就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熏陶。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传承红色基因,成为了“我的光”!
2021年寒假,返家与外祖父、外祖母欢度春节
成为光——不断成长,努力奋斗,传递温暖
2012年,学医5年、本科毕业,到底是攻读硕士毕业生后成为一名医生,还是更好地实现个人理想,仍是个未知数。恰逢第八期全国优秀青少年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育学习班开班,我有幸作为吉林省青年代表之一参加。培训班主要以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为主线,系统阐释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人民夺取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以及改革开放以来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并就社会关注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引导我们用多角度来观察问题,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思考问题。
2012年7月,作为第八期全国优秀青少年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育学习班学员,在中共中央党校“实事求是”石前合影留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深刻阐述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有志青年,仿佛触动了最敏感的“神经”,注入一支强心剂。源于本科期间辅导员老师的影响,我也想要成为青春引路人!于是在“实事求是”石前,同学们一起讨论、酝酿,后续还出版了一期《党“夏”青年》,记录我们的所思所学所感,见证在热血青春年代我们的铮铮誓言!
后来,我申请成为一名研究生辅导员,向身边的优秀辅导员老师、所带的学生不断学习着。2015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面对已经考取的省级三甲中医院医疗岗的编制,我还是坚定选择当一名高校辅导员,我要成为更多青年学子的“光”,引领更多青年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好医生。我也愈发认识到不能只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更要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要给学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的道理。更加明确教育的初衷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只有将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孕育好、培养好,才会有更好的明天。
2018年,在吉林省医药专业大学生就业洽谈会现场,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就业单位推介
散发光——青春领路,砥砺前行,永远奋斗
讲好“大思政课”,发挥高校辅导员的作用,思想政治教育的春天一直都在。从一名“求道者”到“传道者”,我深深感觉到自己的差距,所以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学校组织的多项辅导员思想理论培训、沙龙、辅导员大赛,以及参加辅导员国内高校交流项目、赴上海中医药大学交流学习,都让我更加坚定自己选择的道路是伟大的!国家、教育部、教育厅、学校出台的各项政策,让我感受到属于高校辅导员最好的时代已经到来。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首先要“立己德、树己人”,更要形成团队,引领、带动、影响更多的青年学子与我一样,深刻感受到“党”的光辉与温暖。作为医学背景专业出身的我、所带的学生又都是中医药专业,就更需要在行动中显身手、在细微处见真情。
带领学生定期赴社区开展“三服务三提升”工程,发挥医学生专业特长,进行义诊、中医药文化科普、健康知识与疾病预防知识宣传、建立健康档案
只有走进大学生,才能做大先生。我一直认为辅导员是距离学生最近的群体,只有把握学生的成长规律,才能更好地教育学生、服务学生、帮助学生。与学生谈心谈话、了解学生背后的故事;带领学生一起到社区、到一线、到井冈山等红色革命教育基地,重走抗联路,重温过去战斗的岁月;与学生一起接受时代楷模的教育,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共同观看冬季奥运会、运动健儿的拼搏之姿,为冬奥会的召开书写赞歌、感受中国力量;带领同学们战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发挥医学生的专业特长,我们在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的道路上愈加坚定……
见证一批批学生入学、拼搏、毕业,我也在一同成长。2021年在工作的第六年,我收获了“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的殊荣,获得了更多关注、同样也感受到自己肩负的沉甸甸的责任与使命,那就是更好地培养新时代的中国青年。2022年我以高校辅导员、党员代表身份,参加中国共产党吉林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这既是信任、认可,更是责任、担当。只有让更多的青年学子了解、感受在党的领导下家乡的变化、发展成就,才能更好地投入到建设家乡、贡献家乡的行列中,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
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我们每一个人都站到了新的起跑线上!奋斗者,正青春!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是我们对新时代的双向奔赴,也是对新时代的最好回答。
不忘来时路、走好脚下路、坚定未来路。当我们不再迷茫、不再彷徨,就会发现,“光”无处不在,每一个人都在追随光的过程中成为了光。照亮更多青年学子前行的路,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我的光,更是我要散发的光!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